【橙讯】选战当前,单张、海报铺天盖地,有传媒调查发现,争取连任的新民主同盟新界东立法会选举候选人范国威,在选举提名期开始前一个月,向立法会申请了逾67万港元印制及邮寄宣传单张。另外,公民党租用位于铜锣湾伊利沙伯大厦的、面积达315平方米的僭建广告位,为该党“超级区议会”候选人陈琬琛作宣传,屋宇署证实有关广告位属违例招牌,将发出清拆令。
《大公报》翻查立法会记录,发现范国威在今年6月中旬,即新一届选举提名期开始前一个月,申请671,855元公帑用于印制自己的宣传刊物,并邮寄给新界东区内居民,其中印制费用为27万元,邮寄费逾40万元。
记录显示,范国威本人在去年6月花费在同一用途的款项为5.25万元,今年的增长足足有12.8倍。今届选战中,新界东地区直选的选举经费的“封顶价”为303.5万元,但范国威在提名期前所花费的这67万宣传费用却不需要计算在选举开支内。
民建联会务顾问谭耀宗坦言,在立法会结束前印制宣传品,向选民汇报过去的工作是近年来立法会的惯例,但议员一般都只是通过街头及义工派发,而不会如此阔绰地花费40多万元的邮费。他认为,范国威的动作给人予用公帑去打选战的观感,影响立法会形象。
资料亦显示,范国威两次委托“*********”印刷有限公司为其制作宣传片,分别付款20.7万元及6.3万元,这间公司是壹传媒集团全资拥有。
范国威在回应查询时,承认自己知道*********印刷有限公司系属壹传媒集团旗下,并声称在最后一次印制宣传品时才得悉这间“价格最合理”的公司。当被追问今年印制的费用为何是去年的12.8倍时,范国威承认今次特别以邮寄通函方式派发宣传品。至于为何今次有如此的特别安排,他就没有正面回应,仅重申自己每年都有印制工作报告。
另一边厢,公民党租用位于铜锣湾伊利沙伯大厦的、面积达315平方米的僭建广告位,为该党陈琬琛作宣传,广告面向连接红隧湾仔出口的坚拿道天桥,覆盖大厦整幅西面外墙,高度盖过三层停车场。
网上资料显示,该广告位长约35米、高9米,月租价达40万元。根据《建筑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技术规格不属于《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所列的小型工程项目的大型招牌,必须在其竖设或改建前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图则及书面同意展开工程。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指引,展示面大于40平方米的靠墙招牌,属于第一级别需拆除的招牌。
屋宇署回复查询时确认,公民党在铜锣湾伊利沙伯大厦租用的广告位属于违例招牌。根据屋宇署现行的执法政策,有关违例招牌属须予以取缔类别,署方会按序向有关的招牌拥有人发出清拆命令。而陈琬琛未能在截稿前回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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