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先驱报报道,苹果公司已经在首尔提议与韩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公平贸易委员会(FTC)达成和解协议。此前,苹果被控滥用其在移动电话运营商中的主导地位,将三项不公平的要求作为销售iPhone的条件
另据9to5mac报道,2016年,苹果被指控在韩国有不良竞争行为。由于iPhone的普及意味着运营商必须出售它们,因此苹果处于主导地位。特别是,它被指控对当地航空公司强加了三项繁重的条件:
苹果对运营商购入机型有最低数量要求运营商必须分担保修维修或更换的费用运营商需要承担苹果的广告费用,并只能使用苹果自己制作的广告
例如,专注于预算的运营商可能只想购买更老、更便宜的机型,因为这正是他们的客户想要的,但苹果也会强迫他们购买旗舰机型。如果一部手机被证明存在缺陷,苹果不仅会更换,还会迫使运营商承担部分成本。
最后,虽然运营商必须支付在电视上播放iPhone广告的全部费用,但他们只被允许使用苹果自己的广告,唯一被允许更改的是在最终框架中添加自己的标识。
委员会认为,苹果韩国公司不公平地将iPhone的销售成本转嫁给移动运营商。
韩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去年对苹果(Apple)做出了初步裁决,预计苹果将因此被罚款。不过,FTC表示,它将允许苹果在做出最终决定之前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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